第七讲:西藏民主改革
以十四世达赖为首的西藏上层分子发动全面叛乱后,中央提出“边平边改”,拉开了西藏民主改革的序幕。
西藏民主改革特点鲜明,一是不划富农,基本划分为农奴主和农奴两大阶级。二是对于叛乱的农奴主没收生产资料,无偿分配给广大农奴,对于未叛乱的农奴主的生产资料进行赎买,然后无偿分配给广大农奴。三是改革分“两步走”,第一先进行“三反双减”(反叛乱、反乌拉、反奴役,减租减息);第二进行土地分配。
1959年6月28日至7月17日,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关于西藏全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决议》
民主改革赎买办公室工作人员
向知名爱国人士朗顿•贡嘎旺秋发放赎买金
1959年夏,拉萨达孜县塔杰乡、章多乡翻身农奴焚烧地契、文契和债约。
陈宗烈摄
有了西藏广大群众的充分参与,西藏民主改革达到了“真改”的要求。而改革的重中之重便是彻底破除西藏旧的意识形态,确立广大农奴“翻身当家做主”新思想。否则,广大农奴虽然分得了土地,在物质上“翻了身”,但在心理上和思想上仍然是“农奴”,甚至会不自觉地仍然将自己摆在“农奴”的位置上。如果不从思想深处“改革”,那么新政权社会基础便无法形成,即便勉强建立也不会牢固。所以,在西藏民改中,西藏工委要求“彻底发动群众,进行诉苦、算账斗争,吐苦水、挖穷根”。
在民主改革中,农奴上台控诉
农奴主的罪行。
金持元摄
拉萨哲蚌寺翻身贫苦僧人
控诉寺院堪布压迫罪行
委员索郎登珠啊,请问如何分配土地。
1959年拉加里
蓝志贵摄
同时,西藏民主改革也是人类“废奴”运动的继续。1958年,西藏总人口120万左右,农奴占到总人口的95%左右,人身依附于农奴主。通过民主改革,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不再被作为农奴主的个人财产加以买卖、转让、交换、抵债,不再被农奴主强迫劳动,从此获得自由,获得了美好生活。
西藏民主改革扫除了阻碍西藏发展的封建农奴制和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纵观西藏历史,我们发现,中国共产党没有也不会像历代封建统治者那样,为了巩固其统治而强化旧制度,而是从西藏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改革推动西藏发展。敬请关注第八讲“西藏自治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