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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展览/讲历史】“丰功伟业”特展第四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进行和谈

张丽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21-12-17

  第四讲: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进行和谈

  1951年1月27日,十四世达赖喇嘛派人到印度新德里请中国驻印大使转达他致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的信,信中报告了他亲政的情况,表示愿意进行和平谈判。2月28日,西藏地方政府委任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凯墨·索南旺堆、土丹旦达、土登列门、桑颇·登增顿珠为全权代表,兵分两路赴北京进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

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代表

左起:桑颇·登增顿珠、凯墨·索南旺堆、阿沛·阿旺晋美、土丹旦达、土登列门

  在阿沛·阿旺晋美出发的那天,昌都军民数千人夹道相送,阿沛的脖子上挂满了洁白的哈达,他的身前身后都是满含各种希望的藏族民众。4月,阿沛一行途经重庆时,受到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的接见和群众的热烈欢迎。在西南局的安排下,阿沛一行乘专机从重庆经西安飞往北京。毛泽东等中央首长一直关注着这架有着重大历史使命的飞机。在飞机降落西安机场加油时,阿沛等人接到时任中央民委主任李维汉的电话,告知因北京风大,为安全起见,请西藏代表改乘火车来京。4月22日,阿沛等人抵达北京,朱德、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自到火车站迎接。4月28日晚,周恩来总理宴请西藏和谈代表并在会议上宣布中央政府指派李维汉为首席全权代表,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解放西藏公约十章》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双方代表在六轮正式会谈中,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协商,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立场,同时又充分听取和考虑西藏地方政府代表所提出的合理建议。谈判于5月21日结束,达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请关注第五讲 西藏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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